從事建筑物、構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檢查和建筑消防設施操作與維護等工作的人員。從事主要工作包括:(1)消防安全檢查;(2)消防控制室監控;(3)建筑消防設施操作與維護;(4)消防安全管理等。
本職業共設五個等級,分別為:初級消防設施操作員(國家職業資格五級)、中級消防設施操作員(國家職業資格四級)、高級消防設施操作員(國家職業資格三級)、中控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中控高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
申報條件
(初級/五級)消防設施操作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高中學歷(或同等學歷),年齡在19至65周歲。
(1)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學徒期滿。
(中級/四級)消防設施操作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高中學歷(或同等學歷),年齡在24至65周歲。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五級/初級工職業資格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或取得經評估論證、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及以上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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