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水炮消防行業比較廣泛一種消防裝置,可實現滅火功能;消防水炮應用范圍較廣,射程相對來說也比較遠,有體積小、功能強大、重量輕特點,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公共場所幾乎隨處可見。
《消防設施維修消防水炮保養規程》,明確規定一些消防設備器材具體報廢年限:比如像蓄電池這類配件,達到使用說明書規定使用年限時應報廢。
如沒有達到使用年限但是出現一些變形、銹蝕或漏液情況話,也是需要立即報廢的,因這個蓄電池已經不具備繼續使用功能了。
大家會說消防水炮又不使用電池,不會出現沒電情況,不過像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也不使用電池,它使用壽命國標規定是不得超過12年,超過年限時應報廢處理,像其他的消防給水系統,實際上并沒有明確使用年限規定,沒有規定這類設備使用壽命長短,對于出現碰撞變形或嚴重銹蝕等情況時,無法修復時是需要報廢的。
消防水炮滅火系統規定也與此類似,在規范中有著消防水炮滅火系統報廢規定,當消防水炮碰撞變形、嚴重銹蝕及其他明顯機械性損傷或功能缺失無法修復時應報廢。
只是規定了消防水炮報廢條件,并沒有提及水炮使用壽命是多久,只要做好消防水炮維修系統維護保養工作,基本上使用壽命還是非常久的。
消防水炮應在使用壓力范圍內使用;應經常檢查消防水炮完好性操作靈活性,發現緊固件松動,應及時維修,使炮一直處于良好使用狀態。
射水操作時,松開鎖緊螺釘,調整好消防水炮噴射方向角度,然后提高至所使用壓力。
轉動射流調節環即可實現水的支流變換為開花,或將開花變換為直流。
每次使用后,應噴射一段時間的清水,然后將炮內水放凈。
炮轉動部位應經常加潤滑劑,以確保轉動靈活;噴射時,炮口前絕對不能站人。
水炮不能用以撲滅帶電設備,以免觸電;非工作狀態下,炮應置水平狀態,并用防雨布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