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施操作員是從事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和在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專業人員。由公安部主管、中國行為法學會培訓中心承辦,是國家認可的上崗證書,也是各大企事業單位招聘錄用、考核晉升、崗位續聘、職稱評定的重要參考依據,是建筑防火安全管理人員、消防設施操作人員從業上崗的必備條件。
新時代、新機遇,消防設施操作員將是一項備受國家重視,就業前景廣闊的“香餑餑”職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五條規定,消防設施操作員在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后,可在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從事消防設施檢測、維護、保養和技術咨詢等工作。
根據《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129號)第三十一條規定,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中從事消防設施檢測、維護、保養、檢查的人員應當經消防職業培訓,取得相應等級的消防職業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由此可見,消防設施操作員是一項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職業,就業范圍十分廣泛。在各類建筑(場所)中,都需要配備相應數量的消防設施操作員,以確保各建筑(場所)的正常運行。
據統計,目前全國消防行業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人約在200萬人左右,消防設施操作員證書持證者約占15%,加上各地政府對消防工作的重視,未來5-10年這一缺口將達到150萬人。
據統計,全國專職消防從業人員不足5萬人,持證人數僅占10%。專職消防人員嚴重不足的現狀決定了未來10年內,全國對消防設施操作員的需求缺口在百萬以上。
2017年4月10日,公安部印發《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公安部第91號令),要求各單位要嚴格落實消防控制室24小時值班制度和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持證上崗制度,并將持證人員納入崗位技能等級評定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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