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室內消火栓滅火系統
消防控制設備對室內消防栓系統應有下列的控制、顯示功能:
控制消防水泵的啟、停;顯示遠程啟泵按鈕啟動的位置及火災現場;顯示消防水泵的工作、故障狀態、顯示消防水池及水箱水位,有壓氣體管道壓力;消防控制室聯動柜處于自動控制狀態演示;當火災出現時,按下消火栓遠程啟泵按鈕,將啟泵信號傳到消防控制室的聯動控制柜,并觸發聲光報警器報警。再由聯動控制柜將啟泵信號傳至水泵電控柜,當水泵電控柜接到消防控制室發來的啟泵信號后,啟動水泵。與此同時,水泵電控柜馬上把水泵已投入工作的狀態信號反饋至消防控制室聯動控制柜上。
3.2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系統組成:濕式噴水滅火系統由末端試水裝置、閉式噴頭、壓力開關、管道系統、水流指示器、濕式報警閥、報警裝置和供水設施等組成。
工作原理:當火災發生時,高溫氣流使閉式噴頭的熱敏元件動作,噴頭打開噴水。管網中的水由靜止變為流動,水流指示器在水流的作用下動作,輸出電信號到報警控制器,報警控制器指示某一區域已在噴水。持續噴水造成濕式報警閥的閥壓力低于閥前壓力,這種壓力差的作用下,原來處于關閉狀態的閥片就自動開啟。壓力水通過濕式報警閥流向干管和配水管,同時有水流通過報警管路接口進入延遲器,經延時確認,水流進入后續管路,沖動水力警鈴發出聲響報警信號并觸動壓力開關,壓力開關直接啟動水泵或輸出啟動水泵的電信號。根據壓力開關的信號,控制器能自動啟動消防水泵向管網加壓供水,達到持續自動噴水的目的。
3.3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維護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檢查重點:電源是否接通;消防泵等閥門,是否處于正常狀態;主閥門是否關閉,且是否容易 操作;噴頭、管道是否堵塞、銹蝕;蓄水池是否有沉淀物,排水管是否暢通;有無噴頭控制不到位的部分;水泵結合器有無被其他物品遮擋而不便操作。噴頭的管理維護:每月應對噴頭進行一次外觀檢查,發現有漏水、腐蝕、玻璃球變色或玻璃球內液體數量減少、噴頭周圍有無影響噴頭動作或灑水的障礙物等現象,應立即更換。
報警閥組的管理維護:電磁閥應每月檢查一次,試驗啟動是否正常,如動作失靈應及時更換。每個季度對報警閥旁的放水試驗閥進行放水,驗證系統的供水能力和壓力開關,水力警鈴的報警性能。每兩個月應利用系統的末端放水裝置放水,檢查水流指示器動作是否正常。
系統模擬試驗檢查:
打開系統的末端試水裝置后,系統應能正常顯示如下功能:
①報警閥動作,警鈴鳴響;
②水流指示器動作,消防控制中心有信號顯示;
③壓力開關動作正常,消防控制中心有信號顯示;
④消防水泵自動啟動,消防控制中心有信號顯示;
⑤其他消防聯動控制系統投入運行。
3.4 室內消火栓的管理維護
室內消火栓、水槍、水帶、消防卷盤是否齊全完好,有無生銹、漏水、接口墊圈是否完好;消防水泵在火警后5分鐘內能否正常供水;報警按鈕、指示燈及報警線路功能是否正常,有無故障;檢查消火栓箱及箱內配件的外觀有無損壞,涂層是否脫落,箱門玻璃是否完好。
3.5 水源及供水設施的管理維護
每年應對水源的供水能力進行一次測定,看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氣壓給水設備應每月檢查一次,每兩年對消防儲水設備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修補缺損和重新油漆。
3.6 滅火器的管理維護
滅火器應設置在位置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且不得影響安全疏散;滅火器的擺放應穩固,其銘牌應朝外,滅火器箱不得上鎖;滅火器不宜設置在潮濕或強腐蝕性的地方;滅火器不得設置在超出其使用溫度范圍的地點。